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渔民下海与海上行为之禁忌

旧时的舟山民,在海上捕鱼,餐风宿露,历经风险,于此产生内地未有的众多忌讳。

先说人。昔日,有几种人是不能下船的。一是妇女不能下船,说是妇女船船要翻,这是一种轻视妇女的封建迷信思想认为妇女是肮脏的,下船会得罪船菩萨而招来灾祸。若是妇女 跨越船头,更是不利之兆,是绝对不允许的。二是家有红事(红为产房)、事(白为丧葬)而未满月的人不能船。认为此类人员会把邪气带到船上。三是七男一女不能同乘一船出海。七男一女意为“八仙过海”,龙太子要来抢亲,会酿成船祸。若出海时未检点,到了海上知七男一女同船出海,船老大就故意说道 “今天船上有九个人”,另一个是指船菩萨,以此解忌。

再说行为。旧时渔民在船上的行为,都有一定的习俗约束。一不许双脚荡出船舷外,以免“海鬼拖脚溺水”。二不许头搁膝盖,手捧双脚,因其姿势像哭不吉利。三不许在船上吹哨,怕 惊动巡海夜叉,招来风浪。四不许拍手,拍手意味着“二手空 空,无鱼町柯”,出海不利。五不许在船头撒尿,大小便一律要到后八尺的“三品口”。因在民的心目中,船是木龙,船头即龙头。尿撒龙头,冲犯龙神就要招祸。六不许船上渔民携肉过船,否则将肉没收。因为肉是三牲福礼之首,以防本船之福移至他船,实是一种占风水的习俗。七是海上遇到尸体,朝天的女尸不能捞,伏身的男尸不能捞。女尸只捞伏着的,男尸只捞朝天的。据说,女尸朝天,赤身裸体,怨气冲天,不吉利。般来说,待海浪把女尸翻过身来,才能捞上船。

此外,船上吃饭也有规矩开饭时,渔民不能先吃,先要用筷子拣几粒米饭撒向大海,以敬海神,然后才好进膳俗称“结缘”。吃饭的位置也不能乱坐,船老大坐在铺位正中,伙桨囝坐在火舱边上,其他人围坐在船老大四周。在尊敬船老大之时,也为了便于伙桨囝为大家盛饭。吃饭时,竹筷不准搁在碗上,意忌“搁船”。酒杯和羹匙不可反放,意忌翻船。吃鱼先吃鱼头,意示“头头顺流”,整个鱼汛才能有头有尾。盘中的鱼不可翻,意忌鱼翻即船翻。吃饭中事事处处讲吉利,不可冲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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